尊敬的当事人:
感谢您对法律的信任并选择来我院解决您的民事纠纷。我们相信,诉讼本身并非您的最终目的,花最少的时间和金钱,用最为妥善的方式解决纠纷,最有效、最便捷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您真正的期望和追求。为此,我们真诚地建议您先进行立案调解。
立案调解,是指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至移送审理前,组织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,达成调解协议,从而及时解决纠纷的活动。立案调解具有以下优势:
一、节约时间
一般而言,法院审理案件需要三至六个月,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时间还会更长。而立案调解,可以不经开庭审理,甚至可以在当日解决纠纷,从而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
二、节约诉讼成本
立案调解结案的,法院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。立案调解结案,避免了一、二审、申请再审、强制执行等程序,从而节省诉讼费、律师费开支,也可能节省为数不菲的评估、鉴定、审计等费用。
三、修复并改善社会关系
通常,诉讼会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。立案调解结案,避免了开庭审理的激烈对抗,把纷争解决在初始阶段,达到既解决纠纷,又不伤感情的效果,从而使双方当事人有更多的机会开辟新的生活空间,共同迎来更加蒸蒸日上的事业。
四、更彻底地解决纠纷
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,大多数能够自动履行,避免了二审、强制执行和申请再审,纠纷解决得比较彻底,效果稳定。
五、立案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经立案调解达成协议的,法院出具调解书,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若您已作出了立案调解的选择,请于收到本建议书后填写立案调解申请书,交给本院立案庭。
谢谢!